考试通报 教务处(2015) 第11 期 作者: 编辑: 时间:2015-07-08 10:06 7月8日上午,在《高等数学》课程考试中,物理学院2013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苏**、生命科学学院2014级生物技术专业本科生付*利用通讯工具作弊。 根据《半岛(中国)体育·官方网站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》(校发[2005]教字24号)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及《半岛(中国)体育·官方网站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校发[2006]教字31号)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,学生苏**、付*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, 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。 教 务 处